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以及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7号)规定,我厅于2026年6月17日作出准予中祺博纳(黑龙江)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执业许可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会计师事务所名称:中祺博纳(黑龙江)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。
二、执业证书编号:23010184。
三、组织形式:普通合伙。
四、首席合伙人姓名:耿爱宏。
五、中祺博纳(黑龙江)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合伙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:耿爱宏(230100750006)、巩玉芳(230100750005)。
六、中祺博纳(黑龙江)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万元。
七、中祺博纳(黑龙江)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经营场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04-6号8楼802房。
黑龙江省财政厅
2026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