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

云南会计
2026-08-17

各州(市)财政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省直各有关单位,省直各企业集团公司,省属各高等院校,各会计师事务所:

根据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会考〔2026〕1号)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经研究,现将《高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全国合格标准

2026年度《高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,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三年(2027—2029年)。

二、云南省合格标准

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2026年度《高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云南省合格标准为55分,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一年(2027年)。

三、其他事宜

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,请于8月14日后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(https://ausm.mof.gov.cn/index/)“服务大厅——考试服务——合格证明下载”打印成绩合格单。达到云南省合格标准的人员请于2026年12月31日前,携带本人身份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、会计服务中心(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3015办公室,电话0871-63957215)领取云南省合格标准的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。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云南省财政厅         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    2026年8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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