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馨提示:2025年度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已开始,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,因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可补,因此,请各位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,以免对自己产生影响。如果疑问,请咨询云南会计客服
各位云南会计人员:
根据《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<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>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,以下简称《继续教育规定》)、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)、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(2022年版)〉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2〕35号)、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〈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4〕14号)等规定,2025年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安排如下:
一、云南会计继续教育范围
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(含中央驻滇单位)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(以下简称会计人员)。
二、云南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规定
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,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。其中,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。取得的学分,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。
三、云南会计继续教育内容
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。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、政策理论、职业道德、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。专业科目按照《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(专业科目)》执行。
四、云南会计继续教育收费标准
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照每人每年80元收取,云南会计继续教育完成后,云南会计人员可以访问云南省财政厅-会计管理-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-会计继续教育栏目,或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,查询个人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,完成后可联系客服人员开具电子发票,同时支持全省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,官方正品保障。
五、云南会计继续教育购买须知
1、付款后客服会主动联系您提供个人信息,以便及时为您办理或开通继续教育;
2、若客服未及时联系您,您可以主动联系本页面底部在线客服;
3、上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7:30,其他时间无法提供人工服务,建议您耐心等待。
六、云南会计继续教育退款须知
1、该商品(服务)支持7天不满意全额退款(客服未登记个人信息的情况下),请在订单页面主动申请或联系客服处理退款,客服会在24小时内批准您的退款申请,请您耐心等待,如遇节假日顺延;
2、若客服已登记您的个人信息,则不再支持退款,请您耐心等待完成并到财政官网查询结果;
3、退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:00-17:30,其余时间的退款申请,将在上班时间段内处理,请耐心等待,我们会认真并及时处理您的退款需求,感谢您对会计工作的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