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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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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,提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能力,根据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、《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黑财规审〔2019〕12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有关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。


一、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范围

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(以下统称单位)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(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),每年参加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。


二、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

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。

1、专业科目。按照财政部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(2022年版)》(财会〔2022〕35号),专业科目设置专业通识知识、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,课程学习分为初级、中级和高级三个层级。我省2025年继续教育重点学习内容是:新发布和实施的会计法律法规、会计准则制度、农村会计、管理会计、内部控制、会计信息化、预算绩效管理、资产管理、财会监督、税收政策、诚信建设、实务案例等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岗位、会计职称层级等,选择相应层级的学习内容,鼓励拓展学习高层级课程。

1.初级课程学习内容适用于一线从事会计基础工作的人员,或具有初级会计职称的人员。

2.中级课程学习内容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、会计主管人员,或具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人员。

3.高级课程学习内容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,或具有副高级、正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。

2、公需科目。主要内容包括应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、政策理论、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、文化修养知识等。



三、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时间

1、2025年度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。

2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全省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补学2024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。学习完成后由个人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学分登记。



四、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收费

黑龙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照每年80元收取,继续教育完成后,会计人员可以访问“黑龙江省会计网”或“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”,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,完成后可联系客服人员开具电子发票,同时支持全省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,正品保障。


五、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购买须知

1、付款后客服会主动联系您,以便及时为您登记开通/办理;

2、若客服未及时联系您,您可以主动咨询本平台在线客服(本页面左下角)或添加客服微信(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)

3、上班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7:30,其他时间无法提供人工服务,建议您耐心等待。

全国客服(杨龙).jpg


六、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退款须知

1、该服务支持7天不满意全额退款(客服未登记信息的情况下),请在订单页面主动申请或联系客服处理退款,客服会在24小时内批准您的退款申请,请您耐心等待,如遇节假日顺延;

2、若客服已登记您的信息,则不再支持退款,请您耐心等待完成并到“黑龙江省会计网”或“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”官网查询结果;

3、退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:00-17:30,其余时间的退款申请,将在上班时间段内处理,请耐心等待,我们会认真并及时处理您的退款需求,感谢您对会计工作的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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